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敦化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敦化市人民政府责成敦化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调查处理,回复如下: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吉医保联〔2022〕30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异地就医工作实行全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通过政策主动推送、待遇择优识别、业务通接通办的模式,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精准、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外地医保在敦化市本地就医时,需依照患者参保地的报销政策执行,报销比例以参保地标准为准。具体报销比例请咨询医疗参保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