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反映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5年5月31日,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来信人马浩淼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长信箱"平台上的举报工单,称5月30日下午4点到新煮意火锅店吃饭,被安排在1号桌,使用抖音团的139元团购券并在饭后支付71元。在17点45分左右,收到该店通知因有订桌的顾客已到,要求其支付后续点餐金额后必须离开。来信人认为:首先,团购券并没有要求用餐时间,其次我跟孩子到店用餐是由饭店指定的餐桌用餐,再次,我们到了后餐厅还无人用餐。饭店这么做是不是合法合规。作为消费者如何保证自己的用餐权益,打12345给的时限是90个工作日,一年的时间去处理。请政府部门给予解决。
我局接到该举报信后,立即指派大川分局执法人员前往涉事店铺开展实地核查。了解具体情况后,经分局执法人员电话调解,双方已达成和解。
联 系 人: 迟金涛
联系电话: 0433-8813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