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编码 |
220128857000T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世界杯竞猜平台应急管理局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年审年检项目的通知》(吉政发【2008】19号)文件下放到市州 |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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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责任事项依据 |
1-1.《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1-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收到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3-1同2 3-2.《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其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及时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