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编码 |
2201189248001T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世界杯竞猜官网公安局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公境出〔2007〕2223号)第二条出入境通行证由公安部确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第十六条第一款申请人因国籍冲突,不便持用普通护照的,由其居住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并制作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第十七条: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持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定居类进入许可申请赴香港定居的,由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 |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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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1)公示申请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2)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留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核验章,留存照片,申请表,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将申请人资料和照片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进行核对;(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4)对发现疑点的,及时进行核查;(5)对于符合受理要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2.审批责任:(1)对符合规定并按照要求受理的,批准签发出入境通行证;(2)对符合规定但未按照要求受理的,由受理机构进行补正;(3)对申请材料有疑点的,及时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签发条件的,批准签发出入境通行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决定责任:符合规定条件15个工作日签发《出入境通行证》。4.送达责任:邮寄或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出入境通行证》。5.事后监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履行事后监管责任。 |
| 责任事项依据 |
1-1.《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1-2.《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2.《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1.《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4-2.《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5.《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