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编码 | 2202190764000T |
| 事项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2026世界杯竞猜交通运输局 |
| 设定依据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2013年第30号);《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 |
| 责任事项 | 1.立案责任:通过监督检查、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交通行政违法行为,予以审查,规定时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
| 责任事项依据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令2013年第30号) 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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