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编码 |
2207186319000T |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 实施主体 |
2026世界杯竞猜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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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受理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医学技术鉴定。 3.决定责任:自接到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医学技术鉴定意见。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责任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需要进一步确诊的可以自接到检查或者诊断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接到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医学技术鉴定意见,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鉴定意见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