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全州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州环保局成立了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明确了州环境监察总队为牵头部门,水环境管理处、州环境保护宣传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对违法问题排查、推动依法划定边界、保护区矢量信息制作、宣传报道等任务分工负责。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分工不明确,推进缓慢。一些县市责任分工不明确,协作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合力开展水源地排查工作,对全辖区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存在问题等台账掌握不清。个别县市部门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导致此项工作进展缓慢。
(二)排查工作不细致,信息报送不准确。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中,存在遗漏补报问题。一些县市依据以往掌握的情况,没有按照方案部署要求重新细致开展排查检查。保护区内村屯人口、耕地面积、畜禽养殖情况等面源、农业源污染问题信息采集不准确、不详细、不及时。
(三)矢量边界信息制作不符合国家要求。矢量边界信息制作是各地普遍存在的技术弱项,一些地区简单应用红线矢量信息,没有联合技术单位共同开展制作,矢量边界信息不符合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截止目前,除延吉市外其他县市均未开展矢量边界信息制作,导致不能按时向国家报送。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敦化市香水水源地、安图县长兴水库尚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县市要加快组织技术单位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有关技术规范,抓紧开展基础工作,并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做好保护区内违法问题排查。各县(市)环保部门要做好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作的指导,在全面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建档,实行问题清单管理。按照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的原则,提出问题分类意见和整治任务分工建议,为后续清理整治奠定基础。
(三)做好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的编制及制作。对于未曾制作矢量边界信息的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县(市)环保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技术单位,根据保护区划分文件上的文字描述或拐点坐标,参照实地情况制作保护区矢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