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民营企业的报警、求助、举报、投诉、咨询等事项,依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准确规范录入接派警信息,迅速下达处警指令,跟踪督办警情处置全过程;企业遇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案件或特殊情况,也可预约属地公安经侦部门, 民警将主动登门、现场办公;对于明显属于经济纠纷或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报警求助、举报投诉,要及时、主动为民营企业指明行政、民事等救济途径;采用网上巡查、随机抽查和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警情案件开展监督,发现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而不结等问题视情追究问责。